監督檢查結果公告(海財采〔2023〕2808 號)
一、?項目編號:HNZY2020-15B
二、項目名稱:??谑袡n案新館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1:江西遠洋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文軍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藥都科技產業園金屬區新望路6號
當事人2:江西華鑫環宇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華江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城北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江大道 666 號
當事人3:江西光正金屬設備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金光
地址:江西省樟樹市城北工業園
當事人4:江西金都保險設備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坤
地址:江西省樟樹市 105 國道洋湖工業區
?四、項目基本情況
??谑袡n案局委托海南政一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開展??谑袡n案新館設備采購項目(B包)活動(項目編號:HNZY2020-15B,以下簡稱檔案館B包項目),預算金額2947200元。江西華鑫環宇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鑫公司)、江西金都保險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都公司)、江西遠洋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洋公司)、江西光正金屬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正公司)系該項目的投標供應商,中標供應商為光正公司,中標金額2938012元。經查,該項目存在串通投標違法行為,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罰決定和依據
本局認為,遠洋公司、華鑫公司、光正公司、金都公司的投標文件部分內容高度一致,且均承認投標文件由同一人制作,屬于《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七)項規定的串通投標情形。另在本局調查中,當事人積極配合查清案件事實。因此,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和《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如下:
對中標供應商光正公司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八的罰款計23504元;對投標供應商遠洋公司、華鑫公司、光正公司、金都公司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計14690元。
六、其他?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谑腥嗣裾暾埿姓妥h;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谑协偵絽^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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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