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阱\繡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批復
??阱\繡學校:
????你校報來《關于調整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申請》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改委第8號令)和《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海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瓊發改規〔2021〕7號)及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21〕320號)的有關規定,對投資成本及費用進行核算,結合生均教育成本,經研究,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執行。
????(一)2023年秋季之前入學的學生
????1.學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2200元。
????(2)初中:每生每學期26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700元;每間宿舍住8名學生;不住宿不收費。
????(二)2023年秋季起入學的新生
????1.學費:
????(1)小學:每生每學期2650元。
????(2)初中:每生每學期3100元。
????2.住宿費(含水電費及空調電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每間宿舍住8名學生;不住宿不收費。
????(三)代收費: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
????二、學校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三、本批復自2023年秋季入學起執行;原海發改物價〔2017〕 626號文同時廢止。
??????谑邪l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谑薪逃???谑惺袌霰O督管理局。
??????谑邪l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8月17日印發